外遇後婚姻成一地雞毛怎處理?律師嘆:法律只能處理責任、挽不回感情
當婚姻走到盡頭,留下的不只是情感裂痕,更是一連串法律難題與責任歸屬。離婚示意圖/ingimage
近期,公衆人物粿粿與范姜彥豐的婚變風波,再次將婚姻制度下情感與法律的糾葛推向檯面。當婚姻走到盡頭,留下的不只是情感裂痕,更是一連串法律難題與責任歸屬。
婚內不忠的法律代價:從背叛到侵權
范姜公開指控粿粿婚內出軌,若能證明婚姻破裂主因是對方不忠,受害方依法可主張「精神慰撫金」或「損害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對「婚內不忠」的認定標準已相對寬鬆,除了同居、親密行爲外,縱使僅有曖昧訊息、約會紀錄,也極可能被認定爲侵害配偶權。若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亦可能面臨連帶賠償責任。
誰能請求離婚?大法官釋字確立「責任衡量原則」
一個常見的迷思是:「婚內出軌者是否就喪失了提出離婚請求的權利?」事實上,現行法律並未絕對禁止有過失的一方聲請離婚,但法院在是否准許離婚及如何分配責任時,會依各方過錯進行衡量。
尤其在大法官釋字第791號公佈後,更確立了「責任衡量原則」。即便某方被認定爲有責配偶,在雙方皆有過錯的前提下,雙方均有權請求離婚。然而,過錯的輕重仍影響賠償與財產分配等裁量結果。
兩岸律師楊軒廷提醒:法律不處理情感、但會處理責任
我們不評論個案的是非對錯,但應提醒每一位當事人,在婚前,務必釐清財產製度與權益,在婚內保留關鍵紀錄,在婚後理性面對分手與親職安排。
畢竟在愛已逝去的荒原上,法律纔是保障個人權益最堅實的屏障。
本文由《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授權轉載,原文章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