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專法草案 保障最低報酬、保險

外送平臺進入臺灣即將滿十三年,全臺目前約有十五萬名外送員,去年全產業營業額超過一千五百億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勞動部昨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其中報酬部分明定每單外送期間,換算時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一點二五倍,若以明年最低工資計算,時薪不得低於二四五元,且不得低於交通部所定運費;另明定平臺訂單資訊透明化、不得強制外送員上線等,平臺業者違者最高可罰五十萬元。

勞動部表示,目前草案預告期中,預計七天後送行政院審查。不過對於修法,民衆反應兩極,有民衆認爲,收費透明化很好,不過也有民衆憂心,保障外送員最後換來的是漲價,現在外送已經夠貴了,再漲價下去,恐怕用不起。

外送平臺進入臺灣即將滿十三年,去年全產業營業額超過一千五百億元,但外送工會抱怨,外送員報酬持續下滑、店家抽成高漲、消費者額外支出增加,整體市場失衡加劇,要求政府重視平臺商的責任義務。

爲此,勞動部昨提出外送員專法草案,共計廿八條條文,明定外送員每筆訂單報酬不得低於交通部所定基本運價所覈算之運費,且每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換算的時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之一點二五倍。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外送員報酬採雙保障,好讓外送員受最低工資保障。

不少民衆憂心,專法上路後恐造成外送費調漲,王厚偉表示,依照過去平臺提供的資訊,外送員未扣除成本的平均時薪可達二九○元,因此不認爲外送平臺會因此漲價,或是調整商家價格。

草案另要求訂單資訊透明化,並確保外送員享有離線權。王厚偉說,外送員常稱接單就是「開盲盒」,訂單資訊不透明,無法評估是否接單,因此專法明定,平臺派單須即時明確告知訂單資訊,像是取餐與送餐地點、預估可獲得報酬金額、預估取餐到送達時間等。

王厚偉表示,平臺不能因外送員拒單或下線而有不利對待,且明定平臺終止契約時應敘明理由、負舉證責任並提供申訴機會,提供外送員團體傷害保險、責任保險。

此外,若外送員要透過職業工會,或自行加保職災保險,可向外送平臺申請保費。考量不少外送員同時在多家平臺提供服務,草案也規定只能「擇一平臺」申請。

勞動部表示,若強迫接單、颱風假出勤等,最重可罰十萬至五十萬;給付工資若未達薪資保障,則可處二萬至十萬元,同時公佈平臺名、業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