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送餐嚼口香糖恐被開罰 工會批:矯枉過正

▲食藥署公告修正衛生規範準則,針對外送員、外送過程提出多條新規,工會做出新迴應。(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蕭筠/臺北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4日公告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明訂外送食品包裝、運送規定,且要求外送員在取得及交付食品時不得有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等行爲,違規最高可開罰新臺幣2億元。對此,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指出禁止嚼檳榔規定已矯枉過正,並呼籲政府單位在規範外送員同時也應保障外送員。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增訂食品外送服務新規,包括外送員應經衛生安全管理之教育訓練並作成紀錄;外送員在取得以及交給消費者食品時不得有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或其他污染食品之行爲;外送箱須具密封保溫效果;外送過程中食品應完整包覆、避免溫度劇烈變動,且要指派管理衛生人員管理外送員及外送箱之衛生。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受訪表示,新規要求外送員送餐不得抽菸、嚼檳榔合情合理,確實有食安疑慮,不過禁止嚼口香糖卻是矯枉過正,他指出無論是否爲外送員,如貨車職業駕駛、計程車司機也皆會嚼口香糖提神,此規定已過於嚴苛,認爲包括餐廳內場、外場櫃檯等凡有經手食品的人員是否也須依食品安全比照辦理。

針對外送過程應避免餐點溫度劇烈變動規定,陳昱安強調,外送員是配合平臺派單系統進行外送,如第一單是火鍋,第二單是飲料,但外送箱空間有限,雖大部分外送員會以厚紙板、珍珠板將其隔開,但在數量過多情況下仍會存在風險,很難有效預防食物交叉。

至於指派稽查人員抽查保溫箱部分,陳昱安則說:「很納悶怎麼想出來的。」他直言外送箱並不是溫控保溫箱,無法保持在哪個溫度下,質疑該規定的依據跟標準在哪裡?而外送員有吸菸等行爲如何判定是在工作期間內違規,他表示應注意外送平臺是否有相對應審覈機制,以覈對外送員是否於上線時間違規再進行合理開罰。

陳昱安進一步說明,外送新規也應從外送平臺去進行規範,包括外送平臺派單機制、平臺片面砍單價等,他指出過往在節假日、極端天氣下,許多訂單會因平臺單價過低導致沒有外送員願意配送,餐點做好後只能放在餐廳內許久,也存在食安風險。

陳昱安認爲政府可以針對外送員做出規範,「但有更重要的要優先處理。」例如雲端廚房等,透露臺北市納管數量不到1成,應要求平臺業者訂定合作餐廳後續檢驗,或是請外送員回報餐廳位置、環境等,「我自己在送餐也碰過停車場炒飯。」認爲雲端廚房除食安風險外也引起公安問題,應迫切性留意。

陳昱安最後也呼籲政府單位,除積極規範外送員外,也應保障其權益,不應只要求外送員付出義務卻不提供任何保障。目前工會內部針對外送新規尚在討論中,如有結論也將會有進一步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