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看護好心想幫他忙遭猥褻…色狼辯她要打工賺錢 法官不信判刑
性騷擾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經營中古車行的陳姓男子,用「幫忙撿手機」,誘騙陌生的外籍看護進入車行強行猥褻。陳男辯稱,是想付費請看護清潔車子,兩人有撞到,否認猥褻。法官指陳男說法不符常情,看護也不至於虛構情節自毀清譽,依強制猥褻罪判陳男1年10月徒刑。
檢方起訴陳男去年11月15日下午3時左右,在基隆市田寮河畔,見1名外籍看護陪她照顧的老太太散步,與她攀談後,佯稱要她幫忙撿拾掉落在汽車駕駛座下方的手機時,在她後方,拉開她的外褲褲頭,再將左手伸入她的內褲內觸摸臀部,又用右手伸入內褲觸摸下體,涉犯強制猥褻罪。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陳男辯稱,她跟這名外籍看護說,要請她幫忙整理中古車內裝的清潔工作。她問要付多少錢,他說先看內裝的情況。她說好,並指最近想要買東西,所以就跟他走進車行。
陳男說,回車行後他用手指着內裝發黴的車,請她先看情況,再請她幫忙清潔。她走到右後車門旁邊,探頭進去看,他在她後面。她起身時,他的左肩膀有撞到她的右肩膀,她說好痛,然後從車行的後門跑出去,過不到10分鐘,警察就來了。
外籍看護證稱,案發當天她帶阿嬤到田寮河散步,從陳男的店的後門經過。陳男要她幫他,說他的手機掉在車子椅子下,因爲他的手比較大,無法撿。她進入車行後,陳男打開右後門,她進入車內,拿手機要打開手電筒時,陳男突然拉她的褲子,用手觸摸她的臀部和下體。
看護表示,她叫了好幾次,並用右手肘往後推打陳男,請他離開她。跑出車行後去找奶奶,她沒說發生什麼事,就是哭。後來打電話給「老闆娘」,也只是一直哭。老闆娘很快就來了,但他不太會講中文,所以用GOOGLE翻譯跟老闆娘說,她被性騷擾。
看護的「老闆娘」證稱,僱用這名看護來臺灣照顧她的婆婆,接到電話發現她一直哭,以爲婆婆跌倒了,趕快過去看。到場看到她坐在婆婆旁邊一直哭,問她發生什麼事情,因爲在哭,講不出所以然,只講手機什麼的。
她說,等看護哭完了,情緒緩和一點,才用手機翻譯,意思大概是說,有人請她幫忙撿手機,對方對她做了什麼,她嚇到了,就跑出來哭。她觀察看護當下很緊張、很害怕,手一直抖,甚至當晚還會緊張。
法官指出,陳男經營中古車行,衡情應委請專業或有清潔汽車經驗的人,不可能隨意於路旁,委請不相識的來做。外籍看護正陪僱主的婆婆散步,她要去他處工作牟利也有疑點,陳男的說法悖於常情,難以採信,堪認陳是以協助拾取手機爲由,帶她進入車行。
法官說,外籍看護與陳男素不相識,路旁偶然相遇,且是陳男主動引領她進入車內,難認看護有誣陷之意。況且遭受強制猥褻關乎個人名節,若非確有其事,當不至於虛構情節,自毀清譽。又若非親身經歷,如何具體指訴,且有哭泣、恐懼、情緒激動等反應,認定陳男犯行,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10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