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才稅優辦法修正 三大放寬措施助國際人才留臺

爲吸引更多高階外國專業人才留臺發展,財政部31日預告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針對實務操作新增三項彈性措施,包括擴大適用領域、放寬聘僱許可銜接,以及明定申請時限與補正機制,讓租稅優惠更符合外籍人士實際需求。

首先,修法首度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的範圍,從原有的科技、金融、文化等領域,擴大納入「數位」、「環境」、「生技」三大新興產業,並將「體育」改爲「運動」領域,以配合運動部成立,有助吸引AI、綠能及生醫領域專才來臺。

再來是,放寬工作許可銜接,同聘僱合約可追溯稅優,財政部考量部分外籍人士來臺就業時,常因行政時程限制,先取得一般聘僱許可、後核發外特專許可或就業金卡。

修法明定,若屬同一聘僱合約、同一專業工作,可自取得一般聘僱許可日起追溯認定爲外特專人才,確保其租稅優惠不中斷,新規有助減少審查時程落差造成的權益爭議。

第三,修法同步補上實務中爭議最大的申請時限問題,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若欲申請稅優,須於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內提出,不過,若因「不可歸責事由」未能即時申請,則可於取得外特專許可或金卡後一個月內補辦,若申請資料不齊全,稅捐機關應主動通知補正,屆期仍未補正者將不予受理。

此次修正聚焦在擴大適用與程序明確化,未來外國專業人士無論透過聘僱許可或金卡入境,都能更順利銜接減稅資格,預期將提升臺灣對國際人才的友善度與競爭力。

財政部預告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