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安檢詐騙再犯 公平會送司法偵辦

公平會表示, 蔡君與陳君先前以全省瓦斯設備工程行名義,藉於住戶門口張貼服務通知單,並着制服或工作證,使民衆誤認爲當地公用天然氣事業員工,並假冒進行安全檢查,而實際銷售瓦斯安全器材,爲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行爲,分別處蔡君及陳君各10萬元罰鍰。

不過,公平會發現,112年12月後,又陸續有民衆收到相同的瓦斯服務通知單,蔡君及陳君以同樣手法前往民衆住處進行檢查及銷售瓦斯安全器材,顯見相關違法行爲仍持續。

公平會說明,依天然氣事業法規定,只有公用天然氣公司可對用戶進行瓦斯管線安全檢查,歷來常有民間業者利用公用天然氣事業名義或相仿名稱制發通知單,以安全檢查爲由銷售瓦斯安全器材欺罔消費者。

公平會強調,已有多件處分案例,並對外發布新聞,本次是民衆收到通知單後警覺查詢,發現全省工程行已被公平會處分過,向公平會提出檢舉。

公平會調查中發現,陳君曾因使用以散發通知單手法銷售瓦斯安全器材,經新北地院及臺北地院判決犯詐欺取財罪在案,本次爲112年10月後於北市松山、信義、中正、大安及新北市三重區查獲的違法行爲,亦涉及刑事詐欺罪嫌,因此公平會將蔡君及陳君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