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師單車酒駕被攔 當街搬出物理公式:動能不高不危險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1名65歲王姓男子日前騎自行車左右搖晃被攔查,酒測值超標,他坦言喝了朋友的調酒,不知道酒後也不能騎單車,後來還當場街頭講課,搬出物理公式Ek=1/2(mv2),直說自己速度不快,質量也不高,換算成動能,不至於造成太大危險,不過最後還是收下至少1200元罰單。

▲▼退休老師騎單車酒駕被攔,並當街講授物理課,說他造成的動能不高並不危險。(圖/民衆提供,下同)

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員警日前傍晚5時許,在南區正義街攔查1輛車身左右搖晃的自行車,員警一靠近,便聞到王男散發濃濃酒氣,經酒測得知酒精濃度超標。

王男坦承中午喝了友人調製的「什錦茶」,自認喝不多加上時間已久,應不至於影響判斷力,而且並不清楚酒後連自行車也不能騎。

曾擔任數年教職、如今已退休的王男說,依照物理公式Ek=1/2(mv2),其中Ek代表動能,m代表質量,v代表速率,他的速度不快,質量也不高,因此換算成腳踏車的動能,不至於造成太大的危害。

員警說明,民衆經常誤以爲自行車車速緩慢,便忽略其酒後駕駛的風險與違法性。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1項規定,自行車屬「慢車」的一種,包含傳統腳踏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民衆若酒後騎乘,依同條例第73條,將處1200元至2400元不等罰鍰,若拒絕酒測,最高可處4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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