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輪椅未避坑洞害長者摔落重傷 貧困居服員遭判7月還被求償

▲老人坐輪椅示意圖,非當事案件。(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蔡姓居家服務員去年推送中風的吳姓男子返家時,未注意社區中庭的坑洞,導致輪椅卡住,吳男因未系安全帶從輪椅摔落,頭部着地受重傷,需倚賴呼吸器維生,事後遭家屬提告求償,法院審理時蔡男雖辯稱輪椅的安全帶早已損壞,他曾向家屬反映卻沒獲得迴應改善,但法官認爲蔡男仍有過失,因此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徒刑7月。

判決指出,蔡男爲某長照協會的居家服務員,從前年4月起,定期到吳男住處協助日常照護,包括沐浴、清理排泄物、抽痰等服務,並負責推送吳男外出復健或散步。

去年1月6日中午,蔡男照常推吳男外出復健,返家途中經過社區中庭,因未注意路面坑洞,導致輪椅卡住,由於坐在輪椅上的吳男未系安全帶,重心不穩摔落,導致顱內出血與頭部重創,雖經搶救保住性命,卻需終生仰賴呼吸器維生。

吳男家屬對此感到憤怒,認爲蔡男未確保輪椅安全帶固定,也未避開坑洞,導致意外發生,因此向檢方提告。高雄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蔡男有過失,依過失重傷害罪將他起訴。

蔡男在法庭上喊冤,表示吳男的輪椅安全帶早已損壞,他曾多次向家屬及協會反映但未獲改善,因擔心影響工作才未再追究。他強調自己並非故意忽視安全帶的問題。

但法官認爲,即使安全帶有問題,蔡男仍應更加註意行走路線,避免發生危險。他卻在明知前方有坑洞的情況下,仍推輪椅直接通過,導致吳男摔落,顯然有違反注意義務之情事,並考量蔡男學歷僅高職,目前打零工維生,家境貧困,因此依過失重傷害罪判處他徒刑7月,全案可上訴。

此外,家屬已對蔡男及長照協會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案件因涉及責任歸屬及賠償金額問題,將由地方法院民事庭採一般程序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