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警「蕭湘公子」赴臺中西屯所挑釁 法院用社維法判罰5000元
外號「蕭湘公子」的蕭姓退警時常到各分局、派出所對警員找碴、挑釁,桃園地院今年2月依妨害公務、恐嚇等3罪判刑2年8月;未料蕭今年9月再到臺中西屯派出所稱「你們這個所就是竄改逕舉單的」,還嘲諷「沒工作很可憐喔」,臺中地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他罰鍰5000元,可抗告。
臺中第六分局移送指出,蕭男今年9月20日晚上10點多到西屯派出所,他聲稱要報案提告,卻拿手機對所內拍攝,並以「警察當多久了」、「小小年紀當警察」。
蕭還說「你們這個派出所,就是上次竄改逕舉單的,去搬磚的就是你們這個派出所的啊」、「啊沒工作的時候都笑不出來了喔很可憐喔」、「你領到退休金再來講話」等語,挑釁在場警員,且他口出內容和報案提告顯不相關。
六分局說,當時經同仁多次勸阻,蕭仍不停止手機攝錄之動作,影響所內其他公務之執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送臺中地院裁處。
中院根據監視器、密錄器畫面等,認定蕭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項第1款,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程度之非行。
中院審酌,蕭男違犯情節、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裁處他罰鍰5000元。
臺中第六分局。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