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民生建設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

強化社會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主體作用,穩妥有序提高城鎮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比例。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予以社會保險補貼。制定低收入人口認定辦法、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覈對辦法,全面開展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以縣域爲基本單元,全面推進公共服務規劃佈局、設施建設、資源配置、人才調配城鄉一體化。實施基礎教育擴優提質行動計劃,用5年左右時間,逐步實現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全覆蓋。推動高等教育提質擴容,新增高等教育資源適度向中西部人口大省傾斜,逐步提高優質高校本科招生規模。以失能老年人照護爲重點,提高養老服務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增加護理型牀位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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