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男當街砍妻 醫分析「心理狀態極端」:存在強烈毀滅欲
▲土城姊夫殺妻、小姨子,遭押上車帶回土城分局。(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46歲謝姓男子殺妻和小姨子一案,引發社會關注。對此,精神科醫師指出,加害人在已有保護令的情況下,仍殺害妻子和小姨子,顯示出極端且複雜的心理狀態和對法律權威的極度輕蔑,加害人行爲並非單純衝動,而是經過一定程度的預謀,反映出內心深處可能存在着強烈的報復心或毀滅欲。
該案發生在7日上午11時許,謝男、張女夫妻倆開庭完後,竟開車衝撞騎車的張女與妹妹,再持40公分料理刀當街砍殺,造成2人傷重不治,開車南下逃亡至彰化投案,被帶回土城分局後謝男卻突然情緒激動稱自己有病。
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指出,雖然無法在沒有專業評估的情況下斷定,但此類極端行爲可能與某些「精神疾患」或「人格障礙」有關,例如「反社會人格障礙」或「邊緣型人格障礙」,這些障礙可能導致情緒不穩定、衝動控制困難、對他人權益的漠視以及傾向於暴力解決衝突。
楊聰財說,能夠對親密伴侶及其家人施加致命暴力,通常表示加害人嚴重缺乏同理心,無法感知或理解他人的痛苦,他們可能將受害者「去人性化」,認爲她們是自己的財產,因此對於自己的行爲缺乏悔意,甚至合理化自己的暴行。
他直言,當受害者試圖脫離控制(例如聲請保護令),加害人可能會感到自己的權威受到挑戰,進而引發更劇烈的反應,甚至以暴力手段重新建立主導地位,此案兇嫌對保護令的無視,透露出他對法律權威的極度輕蔑,認爲這些規定無法真正約束他或認爲自己有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
楊聰財強調,若加害人在已有保護令的情況下仍進行殺害,這可能暗示行爲並非單純的衝動,而是經過一定程度的預謀,這反映出內心深處可能存在着強烈的報復心或毀滅欲,因此家暴受害者及家人在面對家暴加害者時,必須保持高度警覺,特別是在已有保護令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