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表看時事/地熱電廠進駐部落 原民擔風險…圖解紐西蘭成功模式
臺東第一家民間地熱電廠—全陽地熱,目前正在擴建第二期,三月下旬因封路開挖,引發居民抗議。圖/金侖村長陳志偉提供
臺東縣首座民間地熱發電──全陽地熱發電廠,今年三月底爲擴廠需要在廠外要道封路施工,因僅在隔壁村舉辦說明會,引發居民強烈抗議,再次點燃部落與業者戰火。這條火線埋了七年,也成爲全臺如火如荼推動地熱的縮影——地熱與它的產地能和平共處嗎?
經濟部地熱裝置容量今年底將達到廿MW,目標二○五○年提高到六GW;原民會統計,全國有六成七位處原鄉部落。能源轉型走入原鄉,是否會重演資源剝奪的舊劇本?正當政府逐步建立跨部會平臺時,原鄉已經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
金崙溪流域具有豐富地熱潛能,成兵家必爭之地,全陽、太乙宏侖、環臺、久立等四家地熱電廠進駐;金侖村長陳志偉表示,後續排隊的還有十家以上,究竟部落能否負荷?是否影響溫泉的溫度、水量,族人都非常擔心,卻得不到答案。
當地最早申請開發的是太乙宏侖地熱發電廠,當時不熟悉地熱的族人強烈反對,但最後抗議不了了之,因爲原民會二○一七年公佈「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和部落範圍土地只限於公有土地。
換句話說,只要地熱電廠選址在部落私有土地,開發就不需經過諮商同意。陳志偉表示,開發商依法承租私有土地,無需諮商同意,但地底下的資源卻是公共財,風險也是鄰近部落共同承擔,他主張,無論公、私有土地都應嚴格落實部落諮商同意。
臺灣地熱發電案場現況 製表/侯俐安
臺東大學助理教授林嘉男表示,地熱所需面積小,業者只需取得少數私有地主同意即可設廠。加上若開發行爲在一公頃、一MW以下,可免環評,也因此出現許多○點九九公頃以下小電廠,其實並不利整體效益。
金崙溪流域部落主席、傳統領袖等,上週成立「金崙溪流域聯盟」,盼開發商進入部落開發,應透過聯盟協商,讓部落有機會共同規畫未來。不過,一家不具名地熱電廠負責人坦言,光鑽井經費就幾億元,很難再有餘力回饋更多,只能依法辦理,尊重部落成立聯盟,但恐怕還須中央覈准。
對部落來說,資訊透明、社區溝通,都是地熱電廠要進駐部落必要的成本;但對業者來說,取得能源署的同意函後,開發行爲一切合法合規。於是,雙方隔閡愈來愈大,隨時都是一觸即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