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腥夫KTV狂歡後與爆乳妹「十指緊扣」 拉手直奔飯店開房

臺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一名爆乳正妹深夜從錢櫃KTV離開後,不僅當街十指緊扣、摟肩摸胸,還直奔飯店企圖開房。(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一名爆乳正妹深夜從錢櫃KTV離開後,不僅當街十指緊扣、摟肩摸胸,還直奔飯店企圖開房,氣得她蒐證提告求償30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德行爲已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判賠3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小美於2021年結婚並育有一子,但去年3月21日晚間,阿德被拍到與一名長髮正妹從錢櫃忠孝店離開,兩人沿路十指緊扣,阿德還伸手摟肩,甚至一度觸碰女方胸部,互動親密。隨後兩人更直奔「臺北美崙大飯店」疑似想開房,但因客滿未果,又轉往附近的「臺北馥敦飯店」。

小美髮現後憤而提告,主張丈夫行爲已嚴重破壞婚姻信任,求償300萬元精神撫慰金。

阿德辯稱當天是與男性友人聚餐,該女子只是朋友的朋友,因自己酒醉纔會被對方攙扶,否認有不當關係。

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阿德步態穩健,還能與女子牽手步行,完全不像酒醉,且若真需協助,理應叫車回家,而非牽着女方在街上游蕩,甚至找飯店投宿,認定其說詞不可採。

不過,小美指控阿德與該女入住馥敦飯店部分,因監視器僅拍到一名「短髮米白外套女子」隨後進入,與先前「長髮黃衣黑裙」女子特徵不符,無法證明兩人同住,因此法院僅就簡男與女子牽手、摟肩等親密行爲判賠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