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道路標準 交通部首版整體道路規畫指引出爐

交通部公路局規劃組長蘇先知5日說明整體道路規畫指引內容。(蔡明亙攝)

各縣市道路多可分爲公路系統、市區道路或農路等,昔有縣市政府反映,第一線道路改善基層人員,面對道路種類多,主管機關和規範也不同,認知程度有限。交通部責成公路局彙整首版「整體道路規畫指引」,提供大衆與縣市政府參考,未來在新建或改善道路時,全臺會有一致性指引可參考。

公路局規劃組長蘇先知說明,以目前臺灣道路系統,包含市區主次要道路、公路系統、農路、部落聯絡道、林道等,特性、屬性多不同,各道路對應的相關規範和主管單位也不同,這次彙整指引的目的在於,盼加強基層道路規畫人員對自身道路或其他道路的認知,盼提供能全盤瞭解的入門書,特別系統性整理,以各類道路對應的主管單位和適用規範清楚交代。

蘇先知表示,整體道路規畫指引在法律位階屬於行政指導,在既有規範下教導基層如何參考使用,指引架構包括緒論、關鍵問題、處理原則、道路規畫規範索引、介面處理、案例參考、檢核表等。

蘇先知說,目前大部分使用道路爲公路系統、市區道路及農路爲主,會有共同使用路段,現有法規內也有協商機制可遵循辦理,這部分也強調市區、非市區的銜接、公路和市區道路如何規畫。

蘇先知提到,指引中特別強調人本交通概念,包含設置人行道、車道寬瘦身、配置分隔植栽綠帶、配置人行道免設外路肩等,目前已有在推動,指引也明確指出,新建道路規定中,公路與市區道路共同使用路段,應設人行道、市區道路的主次要道路及服務道路應設人行道、農路受限條件,儘可能提供無障礙或高齡友善步行空間。

另外,經人口密集處、醫療院所、大衆運輸、學校等區域應設人行道、徒步區或交通寧靜區,針對既有道路拓寬或改善時,也要依規定評估增設人行道。

針對行人庇護島,蘇先知提到,行人穿越道長度25公尺以上道路,應設庇護島,寬度宜1.5公尺以上,也建議檢核車輛轉彎最小軌跡,讓庇護島效果更明確,另縣市政府也反映道路條件由寬變窄、車道數改變等,變化過程要有適當處理,路段中要漸變完成,不要到路口才突然改變。

蘇先知表示,手冊會放在道安總動員網站,供大衆參考,交通部已給各縣市政府參考,未來會加強推廣宣導,配合相關規範檢討來精進,目的要讓全臺各道路系統處理程序以人本爲主,未來納各相關規範修訂時,可有統一作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