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鄉工作起衝突拿菜刀互砍 被解僱遣送出境再遭判刑

2名泰籍移工在宿舍內發生爭執,拿菜刀互砍,雙雙掛彩,被工廠解僱遣返泰國,分別被臺南地院判刑6月、5月,均得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2名來臺灣打工的泰籍移工,今(2025)年3月底因對工作有不同意見,在臺南市佳里區的工廠宿舍內引發衝突,竟互毆及拿菜刀互砍,雙雙掛彩送醫,2人互控傷害,結果2人在4月中都被工廠解僱遣返泰國,臺南地院審理後,對兩人各判5月及4月徒刑。

判決指出,泰籍移工40歲阿吉、42歲阿鵬(均譯音化名)2人均來臺在臺南市佳里區某工廠工作。今年3月30日晚上9點半左右,2人因對白天時的工作意見不同,在宿舍內談起發生衝突,阿鵬持菜刀攻擊阿吉,阿吉亦徒手反擊,搶下阿鵬手中菜刀後,反以菜刀攻擊阿鵬,兩人都受傷掛彩,阿吉受有頭部撕裂傷,阿鵬則受有頭部外傷並撕裂傷、腦震盪、左肩鈍挫傷等傷害。

兩人送醫後互控傷害,檢方均依傷害罪起訴移送臺南地院審理。法官認爲2人是同胞,同處異鄉卻不思互相照顧,僅因細故就拿菜刀互砍,未尊重對方的身體、健康法益,情緒管理及自我剋制能力均有所不足,且攻擊部位都是頭部等重要部位,均應予以非難。

法官認爲,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傷害罪判阿吉6月、阿5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因兩人在4月中均被解僱後返回泰國,即無諭知他們於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之必要。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