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電子科技自3月3日 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同泰(3321)電子科技最近期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之二分之一,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的情事,公告自2025年3月3日起,將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爲變更交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