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所、助聽器門市有望共址 立委盼修法助聽損者更便捷
聽力所、助聽器門市有望共址,立委盼修法保障聽損者權益。(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衛生福利14日預告《聽力所設置標準》修正草案,將允許聽力所與助聽器門市得以同址設立。民進黨立委林月琴18日表示,這項修正迴應了聽力師與產業界長期以來的共同訴求,也爲聽損者帶來更整合、更便捷的服務。
林月琴表示,過去法規允許「驗光所」與「配鏡門市」共址,卻不容許「聽力所」與「助聽器門市」同址經營,導致聽力師即使具備專業資格,若受僱於輔具門市,則無法在原地合法執業、無法在職進修,陷入進退兩難的制度困境。
林月琴指出,助聽器是需要醫師開立醫囑才能購買的醫療級產品,專業風險與需求評估絕不能交由非專業人員處理。聽力師的角色,就像眼鏡門市中的驗光師,提供一站式的整合服務,協助民衆挑選最合適的輔具。
林月琴強調,這項修法不只是迴應業界呼聲,更是強化產業品質與專業服務的關鍵一步,專業整合能提升產業品質、降低人力成本、協助業者生存,法規應該與時俱進,讓有心投入的產業界的專業醫事人員能夠施展所長。政府釋出善意值得肯定,她期待未來能有完整的法規與制度,保障專業發展,也保障民衆權益。
她也呼籲《聽力所設置標準》尚在預告階段,第一線努力的聽力師朋友們,對於預告的內容若有任何意見,不妨把握60天的預告期向衛生福利部反映意見,讓制度改革走得更遠、更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