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交管指揮卻吃罰單?科技執法遭質疑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詹爲元質疑,有駕駛服從交管指揮「違規」,但事後卻收到科技執法罰單,民衆就算想申訴,行車記錄器影像早被覆蓋而難舉證。圖爲科技執法示意圖。(北市交大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爲加強交通安全,臺北市政府持續設立科技執法路口。截至今年上半年爲止開罰量32萬多件,幾乎追平去年整年紀錄。不過國民黨臺北市議員詹爲元質疑,有駕駛服從交管指揮「違規」,但事後卻收到科技執法罰單,民衆就算想申訴,行車記錄器影像早被覆蓋而難舉證,因此建議交管期間暫停科技執法。臺北市警察局則迴應,目前已訂審覈規定,將加強管控執法品質。
詹爲元指出,日前有民衆跟他反映,在交通尖峰時段遇到義警、交管人員指揮,要他跨越車道和停止線靠右行駛,結果一個月後卻收到「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的罰單。但是等罰單寄到時,行車紀錄器和路口監視器影像早就覆蓋,完全沒辦法舉證申訴。
詹爲元說,事後他問了市警局交通大隊,交大表示科技執法影像都會有人在後端進行人工審覈,如果確定是誤判就會撤掉,但交通大隊也坦承不可能做到零誤罰;而且大家都知道臺北市不少路口在交通尖峰期間,都會實施人工交管,但這段交管期間的科技執法要不要暫停,卻是全由各分局自行決定,等於很有可能交管期間並未關閉或排除判讀。
詹爲元認爲,市警局應制定統一規範,於有交警、義警人力交管期間,科技執法應即時暫停或自動排除判讀,而非待開單後再由民衆申訴撤銷,這不只避免誤罰爭議,也能減少事後申訴所造成的行政成本浪費,確保執法公正與制度信譽。
對此臺北市警察局表示,科技執法設備系統是採用AI運算辨識車輛其行經位置、時間與現場道路標線設置情形,進而透過系統自動判斷違規行爲與違規路徑,目前可由各分局於執行交通疏導管制勤務時(如上下午尖峰交通崗、路跑、聚衆、遊行及遶境等),依程序排除特定時段及路口科技執法交通違規案件,以避免衍生執法爭議。
市警局指出,交大已於6月訂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科技執法違規案件審覈稽查管理作業規定」,將持續要求各分局落實員警審覈、主管覆核及案件查覈等機制,以確實管控執法品質;另員警於設備系統後端審覈,檢視民衆違規採證影像時,若查知有民衆因員警或義交指揮致遭系統偵測爲違規案件,將主動予排除該違規案件,以維民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