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比住宿貴 停車場亂象惹議

臺中市民進黨市議員林祈烽(中)等人29日在臺中市議會對民營停車場亂象提出質詢。(馮惠宜攝)

停車費高漲,開車族最有感!臺中市議員林祈烽等人29日在市議會指出,臺中市民營停車場收費亂象不斷,甚至無單日最高上限,停1天收費高達2880元,「停車費比住宿還貴」;臺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迴應,將對未取得登記證的違法停車場加強輔導納管,並加強規範公營、公有民營及民營停車場,每小時收費以100元爲上限。

臺中市議會29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林祈烽、鄭功進、施志昌及楊典忠直指,臺中市停車場「高收費、無上限、亂計費」等問題頻傳,要求市府加強管理。

林祈烽說,民衆向他投訴,部分停車場例假日每小時收費高達120元,無單日最高上限,停1天被收取2880元的停車費,「停車費比住宿還貴,這樣誰敢來臺中玩?」有的業者只要停車跨夜直接以24小時計費,相當不合理。

林祈烽說,臺中市有很多未取得停車場登記證的民營停車場,其中多達50場每小時收費超過100元,他也要求交通局應有相關機制審查費率的合理性,面對過高費率也應要求業者修正。

林祈烽還說,很多民營停車場停1小時又1分鐘要以2小時計費,業者是不當得利59分鐘,他建議市府應率全國之先,研議修訂停車時間自第2小時起,改爲每分鐘計費,避免民衆被多收取不合理的停車費用。

葉昭甫表示,臺中市目前共有951處合法公有及民營停車場,其中民營停車場多達614處。由於《停車場法》僅要求民營業者提報停車費率給交通局備查,交通局在審查公營或公有委外經營路外停車場,皆要求每小時停車費不得超過40元,至於民營停車場規範每小時停車上限100元爲宜,超過律定上限也會柔性規勸。

葉昭甫表示,對於未申請登記證的停車場將加強輔導納管,今年1月迄今已稽查130多家,也依《停車場法》裁罰,裁罰金額從3000元到1萬5000元不等。

對於市議員建議自第2小時起改爲每分鐘計費,臺中市長盧秀燕表示,可以研究看看。葉昭甫說明,路外停車場要以分計費執行上有困難,未來將研議落實更細緻的區間計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