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便當蝨目魚丸有塑膠 臺南供應商遭衛生局稽查

有民衆反映在鐵路便當的香菇蝨目魚丸,疑似發現塑膠片異物,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派員稽查供應商。(衛生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日前有民衆購買鐵路便當食用時,驚見香菇蝨目魚丸中竟然出現塑膠異物,臺南市衛生局接獲民衆反映後,19日派員稽查魚丸供應商,初判可能是拆卸原料外包裝時,一小段透明塑膠包材掉落混入,現場也看到魚丸放在地上、原料凍庫結霜等多項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情形,當場責令業者限期改善,若複查不合格,將依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有民衆反映在鐵路便當的香菇蝨目魚丸,疑似發現塑膠片異物,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派員稽查供應商。(衛生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衛生局表示,昨天接獲板橋民衆買鐵路便當卻在魚丸裡頭赫見塑膠,由於魚丸來自臺南供應商,當天立刻派員稽查,經查現場作業環境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發現包括作業區風扇不潔、魚丸未離地放置、原料凍庫結霜、成品凍庫冷凝水滴落,以及食材未覆蓋等多項缺失,已要求業者6月26日前完成改善,並落實員工教育訓練與異物檢查機制。

衛生局強調製造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食材包材拆包時,從業人員應妥善操作,避免異物或包材碎片掉落,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如情節重大,甚至可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