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盟公主」色誘騙地虐死老翁 判12年

自稱「天道盟公主」竺姓女子被控鎖定中風陳姓老翁,帶他去土地質押借貸後虐死;竺女否認,開庭時曾嗆法官「判我死刑好了」。臺中地方法院痛斥她恃強凌弱,昨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十二年。可上訴。

五十二歲竺女二○一六年曾被控在桃園色誘吳姓友人敲詐金錢,吳被迫過戶名下一棟房產後遭凌虐慘死。法官認無明顯證據證明竺女殺人,最後只依棄屍罪判兩年。

檢方查出,竺女二○二三年得知陳姓老翁有多筆土地,重施故技色誘對方,同年十二月廿九日至隔年一月八日,她將陳囚禁大甲、沙鹿旅宿長達十天,帶去辦土地所有權狀換髮、印鑑證明補發及申請土地登記謄本。

去年一月八日二人衝突,竺女涉徒手、持掃把痛毆陳翁,當晚又出腳踩踏陳頭、胸腹,隔天凌晨同夥驚覺陳翁失去意識打一一九,陳送醫肋骨斷好幾根、左肺扁塌,大量內出血死亡,竺女逃逸後落網。

法院審理時,竺女否認犯行,稱叫陳翁「哥哥」,是陳喜歡她纔將房子過戶給她;自己小腦受損達百分之八十七,不滿法官羈押她,曾當庭嗆「判我死刑好了」。

法院審酌,竺女爲利用陳翁土地貸款或轉賣以取得資金,私行拘禁其十多天,且在進度不順、不如己意或無法忍受陳干擾時就出腳踩踏、拿掃把毆打,不顧陳已中風、行動不便,將陳當作自己斂財或出氣客體,恃強凌弱。

竺女有棄屍前科,自稱有身心障礙但查無事實,且犯後否認、案發時逃離現場,至今沒和被害家屬和解,依犯三人以上共同私行拘禁身體障礙之人而剝奪行動自由七日以上罪、傷害致死罪,各判兩年、十一年,應執行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