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皮球?食藥署函農業部提供乳品區分依據 農業部:應自行找出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今年上路,進口液態乳是否能標示爲鮮乳引起爭議。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紐西蘭牛乳今年起零關稅進口,但進口乳能否標示「鮮乳」爭議至今未解,食藥署強調已函請農業部提供「以30日(或15日)區分鮮乳、ESL乳」方案等科學依據。農業部今反駁,「鮮」字是由衛福部所訂定,科學依據也應由主管單位的食藥署自行找出,而非農業部幫忙找。

衛福部食藥署去年6月預告,保存期限超過30天乳品可標示爲「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或「ESL(延長效期)鮮乳」,該草案預定今年7月生效,可標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等是依農業部建議方案的甲案文字。然而可標示「鮮」字引發酪農強烈不滿,憂心國產鮮乳失去競爭力,甚至揚言不排除上街抗議。

食藥署指出,近來已多次函請農業部提供「以30日(或15日)區分鮮乳、ESL乳」方案等科學依據,後續將邀集相關部會及專家學者共同召開會議討論取得共識,再辦理後續事宜。

回顧去年4月11日農業部給食藥署的函文顯示,農業部在進口牛乳的標示給予2項建議,針對效期30天以上進口鮮乳得標示「長效鮮乳」的甲案,或是標示「長效乳」的乙案,但也強調基於農產輔導及發展之需求,建請可優先採用乙案。

農業部畜牧司長李宜謙證實食藥署多次來函,請農業部提供標示鮮乳、ESL乳等方案的科學依據,但李宜謙表示,「鮮」字是衛福部所訂定,這本來就沒有所謂科學依據,如果想要科學依據,應該是由標示的主管單位食藥署來找出,而不是農業部幫忙找。

另針對「連鎖飲料業者試辦計劃」,鼓勵業者標示現調飲料所使用的液態乳製品種類及產地,以正面推廣國產鮮乳,李宜謙表示,該計劃將試辦到年底,目前業者給予的回饋都相當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