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婦幼局:救急不救窮

據統計,桃園市近三年每年維持千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案件,臺中市更多每年破三千件,數據反映社會經濟環境不斷變動,部分家庭仍面臨不小生活壓力。桃市府婦幼局強調,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救急不救窮」,若爲經濟弱勢家庭可透過社會安全網尋找不同資源。

桃園近年特境扶助申請案件居高不下,家扶中心認爲,隨着政府政策宣導普及、民衆權益意識提升,及社會安全網通報機制日趨完善有關。家扶爲民間非營利組織,扮演政府資源之外的補充角色,當家庭突遭變故導致生活陷困,經家扶社工人員訪視評估屬實後,可再提供經濟扶助。

一名六十五歲婦人因女兒中風、女婿入獄服刑,都無力撫養女兒,全靠她幫人洗碗每月兩萬元收入照顧孫女、女兒,生活吃力。

該名婦人去年從朋友口中得知,可到區公所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金,審覈過關後,獲得三個月緊急生活扶助金五萬一千多元,年幼孫女每月還可領二九五○元教育扶助金;區公所社會課並轉介至桃園家扶中心進一步協助,再提供孫女每月認養金五千一百元、生活必需品物資,減輕不少壓力。

臺中市近三年每年平均提供超過三千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二○二三年扶助三一○二戶、二○二四年扶助三二五一戶、二○二五年扶助三○九五戶。

住在臺中一名新住民「小葉」與先生結婚十餘年,育有一女,一家三口生活不寬裕。未料小葉丈夫因意外驟逝,家庭頓失主要經濟支柱,小葉獨自撫養女兒,母女生活陷入困境。經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後,獲得緊急生活扶助及子女生活津貼,後續也在社工關懷下,生活逐漸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