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這預售屋健身房、KTV竟是樓梯間、機房 廣告不實被公平會重罰

房市前幾年火熱,但建案廣告有時常會與事實有出入。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片

公平會昨天委員會議通過,威旺建設有限公司及璽悅廣告有限公司銷售桃園市中壢區「威均晶鑽」建案廣告的「RF2平面參考圖」、「RF3平面參考圖」,將屋突2層、屋突3層的樓梯間、機房、水箱空間規劃爲健身房、KTV室等室內空間使用,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商品內容及用途爲虛僞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威旺公司80萬元及璽悅公司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威旺公司及璽悅公司銷售該建案,於「RF2平面參考圖」、「RF3平面參考圖」紙本廣告及電子錶板,將屋突2層規劃爲健身房、屋突3層爲KTV室等室內空間使用,讓人認爲該建案的樓梯間、機房、水箱空間,可合法供健身房、KTV室等室內空間使用。

但經公平會向桃園市政府徵詢意見,該建案屋突2層、屋突3層申請覈准的用途與該平面參考圖規劃的室內空間用途不符,且未向該府辦理變更設計,涉及違規使用而違反建築法第91條規定。換言之,消費者根本無法合法享有廣告所示的空間,因此該等平面參考圖與事實不符,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屋突層空間」應按照覈准的用途使用,建商不應爲了吸引民衆購買而違法規劃爲非法定用途使用,遭罰反而不利商譽。另民衆購屋時應留意比對建案的建照、使照是否與廣告內容相符,以保障購買到合法使用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