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建商稱預售屋頂樓可蓋KTV、健身房 公平會罰120萬

桃園建商廣告不實挨罰。圖/公平會提供

公平交易委員會9日通過處分,針對桃園中壢建案「威均晶鑽」廣告內容不實,裁罰威旺建設有限公司80萬元、璽悅廣告有限公司40萬元,合計120萬元罰鍰。兩家公司在廣告中聲稱建案的屋突層(頂樓突出部分)可規劃爲KTV、健身房等室內空間,實際上卻是樓梯間、機房、水箱等用途,不但違反《公平交易法》,也可能觸犯《建築法》。

公平會調查發現,業者在廣告中的「RF2、RF3平面參考圖」標示頂樓空間可作爲KTV或健身房,引導消費者誤以爲可合法使用。但經向桃園市政府查證,該處空間實際覈准用途並非如此,也未經申請變更設計,屬於違規使用。

公平會指出,這類誤導性廣告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屬於對商品內容與用途的虛僞不實表示,足以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定。公平會呼籲建商應依法規劃與銷售,不得利用廣告混淆視聽,否則不僅損害消費者權益,也將重創自身商譽。

此外,公平會也提醒購屋民衆,買房前務必審慎比對廣告內容與實際覈准的建築使用許可(建照、使照),確認空間用途合法,才能保障權益、遠離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