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違建屋主要付拆除費 草案送議會
桃園市政府日前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草案,近期將送市議會審議,若獲通過,未來強制拆除違建時,得向違建人或相關義務人收費。圖/桃園市建管處提供
桃園市目前列管違建約7.4萬件,市府近年積極代拆,但未比照雙北向屋主收費,每年編列2千萬元拆除費用,徒增財政負擔。桃市府爲此研議強拆違建收費自治條例草案,近期將送市議會審議,有民代肯定,但也建議實施建築師扣點制度,防大型建案違法二次施工。
市府統計,目前桃園違建查報列管件數約7.4萬件,近5年每年都新增約7千件,但每年拆除量能僅約3500件至3600件,至少需20年才能拆光既有違建。由於市府未向屋主收拆除費用,每年都得編列拆除費用約2千萬元,屢被民代批評懲罰性不足,難以對違建人產生足夠嚇阻效果。
建管處長莊敬權說,目前違章建築的強制拆除工作由市府主動執行,雖依「建築法」規定,強制拆除建築物,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市府2019年時也曾提出違建強制拆除的收費草案,但因當時收費標準無法說服議會,未獲議會覈定,這次修法參考雙北作法,修正和補強條文內容。
草案中明定收費基準、程序及權利保障機制,未來將依據不同拆除類型的建築材料計算,每平方公尺收費從200元到1700元計價;收費目的是爲有效落實公平正義負擔原則,透過向違建人或相關義務人收取執行成本,建構更具效率且公平的違章建築管理制度。
議員舒翠玲說,桃園違建經過20多年不減反增,關鍵就在市府編的預算永遠不夠拆,「違建增加的速度永遠比拆除來得快」,現在訂定違建拆除收費機制,應可有效遏止違建增長,也建議針對建築師實施扣點制度,防止大型建案違法二次施工。
建管處指出,市府已在上週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草案,近期將送市議會審議,若法案獲通過,包括「大型施工中違章建築」及「影響公共安全違章建築」等重大案件將優先排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