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拆除10處大型農地違建 下波鎖定9處高風險場所

桃園市建管處利用1個半月拆除10處大型農地違建,並呼籲業者請勿利用連假期間搶建違建,市府將嚴格把關。(圖/桃園市都發局)

桃園市建管處今年清查了10處大型農地違建場所,並於1個半月內全數拆除,面積超過1萬1100平方公尺,相當於28座籃球場。桃園市政府於2月公告實施「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由桃園市消防局掌握9間危險物品的工廠,後續建管處也會針對這9處進行優先拆除。

建管處表示,建管處每年都會針對大型農地進行拆除,超過300坪以上即爲大型農地,只能建置資材室等,設立工廠則違法,若要擴大使用需向農業局申請執照。建管處由民衆通報陳情及建管處自主巡查便可掌握轄內違規的大型農地。

建管處指出,此次共拆除10件違建,包括大園3件、平鎮2件、八德、蘆竹、平鎮、中壢和新屋各1件。其中5件爲興建中就被發現,針對農地違規行爲,建管處和各區公所持續合作比對清查,若確實爲違建,基於農地污染、環保及公共安全等考量,都將依桃園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列爲A類,也就是最優先執行拆除的名冊,呼籲不肖業者禁止利用連假搶建違建,市府絕不容忍。

建管處長莊敬權說,今年2月市府公告實施「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將納管「工廠危險品」、「公共危險品」、「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及「低溫冷凍倉儲」等高風險場所,透過經濟發展局、消防局及環保局等跨機關合作目前已掌握相關業者,如有未取得使用執照或涉及違反建築法,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勸導未改善者,將依自治條例優先拆除此類高風險的違規業者。

消防局說明,先前已有11家列爲危險物品工廠,但是該11家沒有申請工廠登記證,爾後經交叉比對,其中2間消防安檢合格,目前共掌握9家業者,後續也會持續關注,若有違法事實且未修正,將會通報建管處進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