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水果行停車場「消費400元停1小時」惹議 交通局稽查恐開罰
▲交通局前往稽查,若水果行停車場違法情事屬實將開罰。(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葉品辰/桃園報導
近日桃園中壢某一間水果行專用停車場因規定「購物免費停車1小時;1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消費性需滿400元」引發爭議,交通局今(26)日上午前往現場稽查,若有違規情事將進行開罰。
電視臺前主播李正文近日前往桃園中壢某餐廳用餐,將3輛車停到旁邊水果行的停車場,卻在離場時被告知要消費1200元才能離場,他生氣地將此事件發上網路,正反聲音不斷,最後刪除貼文。
業者則在臉書迴應,停車場明確標示「1小時內免費停車」,是因許多至隔壁廳用餐的消費者會將車停在他們的停車場,纔多加「停放超過1小時需消費特定金額」的規定。
▲停車場明確標示收費規則。(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今日上午交通局前往現場稽查,表示該停車場並未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將先函請業者說明狀況,若確認違反停車場法,將先開罰3千至1萬5千元。另外,該停車場所在地經查爲都市計劃的農業區用地,涉及農地違規使用,可直接開罰6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