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龍潭警酒駕大執法取締45件 較去年增加165%...1/3是累犯

▲龍潭警分局啓動「酒駕大執法」。(圖/龍潭警分局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爲防制酒後駕車危害用路人安全,桃園市政府龍潭警察分局自今年10月1日起,啓動「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以強力執法手段全面打擊酒後駕車行爲,截至31日止共取締酒後駕車45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7件,成果豐碩。警方期望透過嚴正執法,有效遏止酒駕不良風氣。

▲▼針對易發生酒駕肇事路段及常見酒駕地點,採不定時方式執行道路臨檢。(圖/龍潭警分局提供)

龍潭警分局針對轄內龍潭地區易發生酒駕肇事路段及常見酒駕的行爲地點做研析,每日規劃專案勤務,採不定點、不定時方式執行道路臨檢,並結合封鎖式路檢與機動巡邏攔查等方法,運用優勢警力強勢執法取締,以有效防杜酒後駕車。

經統計10月份共取締酒後駕車45件,其中行政違規(酒測值0.24mg/L以下)10件、涉嫌觸犯公共危險罪(酒測值0.25mg/L以上)移送法辦35件,較去年同期取締件數17件成長165%。45件案件中,其中14件是5年以內2次以上酒駕,顯見部分民衆,雖然遭到取締處罰,仍會有酒後駕車行爲,本分局將持續縝密規畫執行取締酒駕勤務,並針對有再犯之虞者精準執法,加強查緝力道。

龍潭警分局長施宇峰表示,10月份取締酒後駕車較去年成長28件,顯示酒駕問題仍然存在,執法工作更顯迫切與必要,警方將持續強化取締作爲,堅守「酒駕零容忍」政策,除了持續取締酒駕外,並於11月規劃「行人交通安全大執法」,針對「車不讓人」及「行人違規」加強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