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危險駕駛 桃園警列執法重點 今年取締逾萬件

桃園市警察局爲有效防制危險駕駛行爲,違規改裝排氣管、車體,或是無照駕駛、危險駕駛等行爲列爲執法重點,每月規畫多次「取締酒駕、防制危駕、靜桃專案聯合稽查噪音車」等專案勤務,期盼民衆有安全的上路環境。(警方提供)

桃園市警察局爲有效防制危險駕駛行爲,違規改裝排氣管、車體,或是無照駕駛、危險駕駛等行爲列爲執法重點,每月規畫多次「取締酒駕、防制危駕、靜桃專案聯合稽查噪音車」等專案勤務,期盼民衆有安全的上路環境。

警方表示,蘆竹分局4月5日查獲蘆竹區南青路的改裝重機飆車案,林姓、羅姓、李姓、莊姓等多名男子利用通訊軟體LINE羣組號召其他成員聚集危駕,桃園地檢署楊舒涵檢察官於今年8月底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審理時從重量刑。地檢署指出,多名駕駛透過通訊軟體召集,駕駛無牌車高速競駛、逆向行駛並製造噪音的行爲,已構成《刑法》第185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危駕行爲若因此肇事致人死亡,最重可處無期徒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該案除凸顯危險駕駛對公共安全的威脅外,本案查處經過也展現桃園檢警聯手強力執法的決心。

桃園分局員警8月3日凌晨2點多,在轄區富國路段發現一羣青少年騎乘改裝排氣管噪音車夜遊,隨即進行攔查,並通報勤務指揮中心調度交通快打警網進行包抄攔截,於富國路地下道順利將車子攔下,盤查過濾後分別依照「無照駕駛、違規停車、遮蔽車牌、排氣管變更未向監理單位申請登記」等當場告發。

中壢分局員警在10月中旬在中壢區長春二路與長春五路口查獲陳姓、鄭姓、蔡姓等男子於馬路上騎乘無牌機車競速,渠等行爲嚴重危害交通秩序,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告發,另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法辦。

桃園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舉發道交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件數計1萬1000餘件(含競速、惡意逼車及超速40公里),道交條例第16條變更排氣管未向監理單位申請變更登記件數計1060件。截至10月底,於桃園市各熱點時段、路段加強做警政蒐證通報改裝噪音車,移請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審查達2300件,另環、警、監聯合稽查噪音超標而當場開立舉發單有將近1800件。

桃園交通警察大隊李維振大隊長表示,爲加強防制非法改裝排氣管噪音車、危險駕車等情事,已經偕同各分局規畫區域聯防,針對常有改裝車聚集,甚至有些車輛會從事競速、競技等路段,都是相關分局加強巡邏路檢稽查的重點區域。桃警團隊將持續滾動式規劃區域聯防路檢地點,如遇突發狀況將發揮「交通快速打擊」機制,共同預防及遏止噪音車擾寧及羣聚危險駕車情事發生,也會不定時以口袋封鎖方式進行包夾攔截、圍捕,強力取締相關違規,維護良好交通秩序。必要時也將與桃園地檢署、桃園市政府環保局、監理單位等加強聯繫,涉及刑案的將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全力遏止羣聚競速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