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灌溉溝渠未管理釀災 擬最高罰10萬元
近年極端氣候明顯,急降雨愈發頻繁,桃園市水務局發現部分灌溉溝渠遭樹葉、泥沙堵塞,遇雨易積淹水,近期訂定自治條例,若溝渠負責人未妥善處理釀水患,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水務局公告老街溪容積移轉計劃,盼促使河川內私人土地釋出,強化推動治水工程。
水務局長劉振宇說,水利署在桃園有石門管理處和桃園管理處,2單位灌溉溝渠逾1.1萬條,多是水利署早期借用民衆土地興建,但當溝渠因都市發展喪失原本的灌溉需求與功能,水利署不再維護,地主也不願意管,一旦樹葉枯枝和泥沙堵塞,遇雨就容易成災。
議員劉仁照說,急降雨造成淹水,有時不一定是天災,而是人禍,會勘時常見溝渠堵塞淤積,但幾乎無人願意負責,互相推託;若市府單位也不願介入,只要大雨就會釀積淹水等災情。
議員許更生說,沿海地區風沙大,易造成野溪堵塞,曾經淹水2、3天未退,但有的野溪負責人不管,又不願讓外界插手,過去還發生過公所先緊急疏通卻挨告,實在沒道理。
水務局指出,最新訂定的「桃園市其他排水自治條例」,主要針對荒廢、閒置或不具農地灌溉、區域排水的排水設施,會先釐清責任歸屬,如果負責人或管理單位故意填塞水路、毀損變更設施、棄置廢土或其他妨礙排水行爲,將依法開罰1萬到10萬元不等,預計年底送議會審議。
桃園老街溪流域周邊土地高度利用,短時強降雨發生頻率提高,但河川內私有地多,影響整體治水計劃,加劇水患風險;水務局昨公告老街溪容積移轉計劃,開放大園部分流域的私人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可透過容移方式換取大園區都市計劃範圍內建地。
水務局說明,計劃實施範圍從心園橋至大園區老街溪橋,全長約1.40公里,共116筆土地,得容積移轉用地面積共1.8萬平方公尺,盼保障地主權益,市府減少徵收負擔等,創造多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