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副市長至親遭假檢警詐騙1500萬 仲介、掮客判決出爐
竹聯幫分子蕭宇廷爲首的詐騙集團,去年3月與詐團成員陳姓律師以假檢警手段,向桃園市副市長王明巨親戚王姓婦人稱帳戶遭冒用洗錢爲由,誆騙1500萬元。桃園地院今針對部分判決,潘姓仲介、陳姓掮客已與王婦調解,依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及6月,其餘待日後審理判決。
王婦去年1月接獲詐騙集團電話,誤信自己的帳戶遭冒用並涉及洗錢,唯恐子女受牽連,依指示和致電的「假警察」加爲LINE好友聯繫;對方要求她提供名下資產供檢警監管,房產也要辦理借貸變現纔不會連房子都遭扣押。
去年3月10日,詐騙集團3名車手到彰化與另案被害人見面取款,被埋伏的警方逮捕,警方在其中一名車手身上發現一張「臺北地院」核發的「請求暫緩執行凍結令申請書」及王姓婦人個人資料,研判詐團僞造公署文件詐騙王婦,聯繫桃園王婦家屬防詐並建議就近報案。
王姓婦人聯繫「假警察」好友,告知子女提醒她可能遇詐,詐團立刻表示可介紹律師陳冠宇協助維護權益,聲稱「陳律師可以幫忙提告」,藉此安撫王婦情緒,但陳冠宇竟是詐團「自己人」。
王婦在假檢警、詐團律師洗腦下,根據指示上網找到所謂的「理財達人」潘姓土地仲介,潘假意尋找願意私人借貸的金主,與詐團其他成員演出借貸戲碼,在5月24日陪王婦到地政士事務所辦理名下房產設定抵押權、借貸3千萬元。
5天后,房屋貸款匯入王姓婦人帳戶,她在「假檢警」陪同下,連續兩天到金融機構提款、轉帳1500萬元給詐團,她兒子察覺有異,阻止她繼續付款,同時報警處理。據瞭解,王婦先前連同上述1千5百萬元,被同一詐團詐騙高達3千5百萬元,身心受創住院,他案部分檢警仍在追查中。
桃園檢警釐清詐團成員身分後,去年12月16日先拘提陳冠宇及潘姓仲介、吳姓土地掮客,今年1月再分2波拘提仲介、登記助理員等詐團成員,查出詐團取得王婦的房屋貸款後,蕭宇廷分得50萬元、陳冠宇分得33萬9千元,其他各嫌依扮演角色的貢獻度,分別獲得3萬多元至67萬5千元不等的酬勞。
桃園地院今針對部分宣判,審酌潘姓仲介、陳姓掮客參與詐欺取財行爲,造成王婦財產損失,且潘的洗錢行爲導致金流更難以追查;考量被告2人犯後坦承不諱,並皆與王婦成立調解,其中陳姓掮客以50.8萬多元與對方和解,已超越犯罪所得,依法減刑,最終依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潘姓仲介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陳姓掮客有期徒刑6月。
另檢方同時起訴蕭男等人,因另名陳姓婦人也因信詐團手法,險些到當鋪抵押房產500萬元,但陳婦當下不敢進入當鋪才未詐騙成功,桃園地院針對此部分依詐欺取財未遂罪,處蕭男有期徒刑1年,吳姓掮客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其餘被告及起訴犯罪事實均待日後審理判決。
桃園地方法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