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阿姆坪運動訓練基地電費高、器材短缺 體育局迴應了
桃園市體育局爲提供完善的競技、訓練及培育場地,斥資逾1.3億元興建大溪阿姆坪水上運動訓練基地,卻因基地位於水源保護用地,2021年完工後僅能取得臨時性建築物使用許可,但每月實際電費高於正式電費1.6倍,另外先前開放給桃園市划船委員會使用,後續點交給委外廠商時,出現器材缺少等狀況。(圖/體育局)
桃園市體育局爲提供完善的競技、訓練及培育場地,斥資逾1.3億元興建大溪阿姆坪水上運動訓練基地,卻因基地位於水源保護用地,2021年完工後僅能取得臨時性建築物使用許可,但每月實際電費高於正式電費1.6倍,另外先前開放給桃園市划船委員會使用,後續點交給委外廠商時,出現器材缺少等狀況。體育局迴應,電費部分已經邀集臺電進行會勘協調,另已修訂相關點交流程。
桃園市體育局爲提供完善的競技、訓練及培育場地,斥資逾1.3億元興建大溪阿姆坪水上運動訓練基地,卻因基地位於水源保護用地,2021年完工後僅能取得臨時性建築物使用許可,但每月實際電費高於正式電費1.6倍,另外先前開放給桃園市划船委員會使用,後續點交給委外廠商時,出現器材缺少等狀況。(圖/體育局)
審計報告指出,體育局向市府申請臨時建築許可證至明年10月止,導致每月實際電費率高於正式電費率差異約1.6倍,約3年時間多花費65萬餘元,另外基地2022年讓划船委員會無償使用至委外廠商得標止,不過後續簽約委外廠商發現器材有短缺,且廠牌也不符,去年通知委員會償還及處理,顯見體育局對於財產管理及監督作業顯不夠嚴謹,需加強相關機制。
體育局迴應,阿姆坪水訓基地臨時用電,經邀集臺電會勘協調後,已於今年7月廢止臨時用電及設置正式用電。至於財產管理部分,已全面檢討與制度強化,修訂相關流程,增列借用、點交、歸還等紀錄,並設置雙重覈查機制與跨單位協調程序,提升器材管理透明度與準確性,確保公共財產妥善管理。
體育局表示,基地臨時建築物原使用期限至明年10月底止,經辦理相關程序後,建築管理處同意期限展延至2034年5月,故無立即拆除疑慮。水域用地則由都市發展局通盤檢討變更爲公園用地中,現由內政部審議中,待都市計劃通盤檢討通過,應可符合多目標使用辦法公園用地使用項目,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
體育局說,水訓基地內屬本局財產者,皆已全數點交予營運廠商維護管理,現除每月辦理定期或不定期查覈,至現場確認場域與財產使用情形外,並依年度財產盤點期程逐一覈對與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