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2學童斑馬線「舉手30秒」11車不讓逼退 警出手開罰了

桃園2童斑馬線舉手30秒,11臺車經過沒有人要讓。(翻攝Cheap臉書)

桃園市桃園區龍安街一處路口,有2名孩童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舉手」提醒車輛欲過馬路,沒想到竟沒有車要讓,經過的11輛車全將孩童當透明人,最後兩人被車流逼退。網紅Cheap貼出畫面後怒罵駕駛冷血,影片引起譁然。對此,桃園警分局表示,將把影片中車輛過濾分析車號,通知查證如違規屬實,將進行告發,依法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網紅Cheap在臉書貼出行車記錄器畫面,指出事發於16日傍晚5時26分,2位小學生走在斑馬線上,還「舉手過馬路」,結果對向車輛竟一輛接一輛,「沒人停、沒人讓,就像他們是透明的」。從影片中可見,孩童舉手30秒,甚至怕駕駛沒看到,越站越前面,但許多駕駛仍視而不見,兩人後來放棄過馬路,退回路邊。

桃園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林健祥指出,影片中的相關車輛,警方將過濾分析車號,通知查證如違規屬實,將進行告發,嚴正執法。

警方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桃園分局統計,今年1至4月合計告發駕車不停讓行人違規多達1724件,將持續加強取締力道,導正駕駛人觀念,確保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