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修法砂石場錄影上網公開 議員批勿隨中央開倒車
桃園近3年的營建工程產出土量約在798至950萬立方公尺之間,相當於要動用55萬車次的砂石車運送,但每年桃園僅能處理600萬立方公尺,量能不足。(建管處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正處建設期,每年土石方產量高居全國第二,都發局修法強化電子聯單管理效能、擴增土石方再利用管道、以及明定違規棄土起造人要負連帶責任,因應處理量能有限,也鬆綁面積限制,不過在中央要求下,修法也刪除監視錄影要上網公開的規定,議員批不能隨中央開倒車,將於20日臨時會二三讀會重申立場。
桃園近3年的營建工程產出土量約在798至950萬立方公尺之間,相當於要動用55萬車次的砂石車運送,但每年桃園僅能處理600萬立方公尺,量能不足,衍生堆置、移送外縣市甚至濫倒的情況,都發局修正「桃園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將過去平地不得小於1公頃、山坡地不得小於3公頃的面積限制放寬。
建管處解釋,土石再利用技術日新月異,爲擴大土石方處理量能,本身就是洗選場、磚瓦窯場、水泥廠、瀝青拌合場等目的事業處理場不再受面積限制,小型廠也能處理,放寬後預計增加約170萬立方公尺的年處理量能,多元去化管道,既能緩解土方棄置壓力,也能提升土石資源再利用率。
另外,桃園過去明令收容處理場的監視錄影設備要連線警察、政風、都發局並上網公開,但內政部多次來函稱此舉已違反《營業秘密法》跟《個資法》,都發局此次依中央要求刪除「上網公開」規定,議員舒翠玲批評是大開倒車。
舒翠玲說,營建剩餘土石方的收容處理場長久以來問題多,纔會要求在入口處和傾倒區加裝監視器,直指土石方收容處理是特許事業,對環境影響遠大於隱私,就該遵守更多義務,她將於週五議會臨時會二三讀討論中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在施行細則增訂上網公告規範,不能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