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選委會審罷免二階連署 寄出是否為本人簽名查詢單

圖爲桃園市一、四、六選區罷免團體5日前往桃園市選委會,送交第二階段罷免連署書。記者朱冠諭/攝影

罷團桃園市5日前已完成罷免6位立委二階連署書送件,市選舉委員會表示,依選罷法作業規定,選委會查對連署書過程如果認爲有必要,得寄送查詢單,向當事人確認是否爲本人簽名或蓋章,查詢單隻針對需要確認的連署書,並非全面,昨天已寄出。

市選委會表示,今天已經有民衆接到上述的郵件公文,並打電話到選委會查證。提醒民衆如果收到文件,請先確認查詢單上,是否印有「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圓戳章,及寄件人地址是否爲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15巷100號,確保回覆無誤。

選委會提醒,民衆收到查詢單勾稽確認後,請將查詢單寄回市選委會,查詢單採用廣告回信方式,民衆寄回時無須再黏貼郵票或支付郵資,直接就近投遞郵筒。

選委會表示,查詢單的製作和寄送,是依據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與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作業須知辦理,若當事人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回覆查詢單,市選委會將按法規綜合其他事實依職權認定,不會因爲未回覆就從連署名冊刪除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