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役要吃幾年牢飯? 律師:有機會不用關

律師何克凡說,役男拿僞造病歷以逃避兵役,涉及《刑法》僞造文書罪與《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檢察官會以妨害兵役論罪,最重是5年以下徒刑,但通常不會判到5年這麼重,加上若役男在偵查中就坦承犯行、有悔意,有機會獲得緩起訴或是緩刑或是易科罰金。圖爲藝人陳零九因逃兵役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復訊。(杜宜諳攝)

新北地檢署偵辦逃兵集團案件,今(14)日再發動搜索,帶回9名藝人到案。律師何克凡說,役男拿僞造病歷以逃避兵役,涉及《刑法》僞造文書罪與《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檢察官會以妨害兵役論罪,最重是5年以下徒刑,但通常不會判到5年這麼重,加上若役男在偵查中就坦承犯行、有悔意,有機會獲得緩起訴或是緩刑或是易科罰金。

何克凡說,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部分,役男如果故意受傷或利用其他方法,使自己在體檢中顯示出不符合健康標準的狀態,意圖避免徵兵,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拿着假的醫療診斷證明向兵役署行使,可能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下罰金。

何克凡指出,役男拿僞造病歷以逃避兵役,會被視爲同一個事件,以妨害兵役論罪,雖然最重是5年以下,但通常不會判到5年這麼重,若役男在偵查時坦承的話,會大幅減少檢察官的壓力,被認定犯後有悔意,會往輕的刑度判刑;但如果是偵查時否認被起訴,起訴之後才坦承,刑度就不會減太多,另外也會看役男的家庭狀況、對社會影響力,都會是判決標準。如果偵查中就認罪,役男就可能獲得緩起訴處分,或是獲判緩刑,也可能可以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