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拼多多未納管 經部3大聲明「皆未開放在臺經營」
▲淘寶平臺使用示意照。(圖/記者許力方攝)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淘寶、拼多多等境外電商產品進口應予納管一事,經濟部今(5)日發出3大聲明,強調「我國並未開放中國電商落地設點或經營電商平臺,目前淘寶、拼多多等均未取得相關許可。」由於經濟部未覈准淘寶在臺經營電子商務平臺,因此淘寶在臺依法不得落地經營,且實際上亦未落地經營。
經濟部說明如下:
1、行政院已責成跨部會研商加強境外電商管理。行政院已責成數位發展部、財政部、交通部等跨部會研商加強境外電商的管理,就邊境關務管控、數位電商管理及郵件、物流等面向提出強化措施。
2、我國依法未開放中國電商落地經營。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定,大陸地區業者若要在臺從事投資或經營活動,須事先申請主管機關許可。陸委會日前也已明確說明,我國並未開放中國電商落地設點或經營電商平臺,目前淘寶、拼多多等均未取得相關許可。
3、淘寶在臺依法不得落地經營,且實際上亦未落地經營。淘寶公司曾於107年依前述法規,經本部覈准在臺設立分公司,登記業務項目爲「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及「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等二項,主要負責「中國淘寶網臺灣站」之幣別轉換、資料維護等作業。惟本部並未覈准其在臺經營電子商務平臺,因此淘寶在臺依法不得落地經營,且實際上亦未落地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