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新光三越氣爆後仍未復業 臺中都發局:待補正相關文件

臺中新光三越在今年2月13日發生氣爆,釀5死悲劇。圖/本報資料照

新光三越今年2月13日發生氣爆,釀5死悲劇,對於何時能復業?臺中市都發局今天說,業者昨天提報「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計劃」但仍有需補正事項,籲請盡畫速依規補正,並由專業技師簽證經備查後,依計劃修復才能申請恢復使用。

都發局說明,氣爆後,即邀集建築師、結構技師及土木技師等相關專業公會現場勘查,並依法勒令建物停止使用。

都發局表示,針對新光三越建物改善,要求業者分三階段加速進行,第一階段爲預防外牆附掛物掉落的緊急搶災搶險,經要求該建築物外牆防護網已於3月9日架設完成。

都發局說明,新光三越已於建築物受損的東、北及西側三面架設共14處防護網,避免外牆附掛物掉落危害公共安全,並於地面層設置乙種安全圍籬,目前已完成並於3月27日向都發局報備。

都發局指出,第二階段爲建築物初步安全評估及人員暫時進出,已在3月5日完成私人物品領取作業,共計733人次;「專櫃及物流人員取貨」的建築物再次安全評估(含貨梯)及安全防護措施報告經備查後,新光三越自3月14日起至4月19日專櫃物流取貨,至昨天已進行B2至10F樓專櫃物流取貨,取貨人員計有3881人次及1241輛汽車和貨車取貨。

都發局說,第三階段爲業者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新光三越公司在3月27日提報「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計劃」,但僅有施工架經結構技師公會施工諮詢可行及甲種安全圍籬(含安全走廊)資料齊備,同意備查,其他未完整提出整體安全評估和專業簽證。

都發局呼籲,新光三越公司應儘速就建築物整體安全評估,以及後續整體整建修復(含外牆附掛物清除等)至可供安全使用,早日完成,以維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