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新光三越氣爆4死 法務部發聲:查明真相提供被害人協助
法務部
臺中市新光三越百貨發生氣爆事故,造成4死30多人輕重傷,死者包括2名澳門籍旅客,引發關注。對此,法務部官員表示,目前本案已由臺中地檢署檢察官針對有無人爲疏失,涉及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嫌部分進行偵查,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外國人在我國領域內因遭犯罪行爲而死亡,亦可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
官員強調,若檢察官調查後證明本案爲刑事犯罪,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將協助2名澳門籍被害人家屬申請遺屬補償金共計360萬元,並提供與我國籍被害人相同的法律協助、心理諮詢以及「一路相伴」等關懷服務。
臺中新光三越百貨13 日近中午時發生氣爆,導致4死30多人輕重傷,4名死者除了林姓、陳姓2名百貨公司樓管外,還包括2名澳門籍旅客。據指出,澳門籍一家四代共7人在氣爆發生當時,在新光三越人行道徒步行走,未料氣爆後碎裂的碎片砸中,58歲盧姓祖母送醫後不治、56歲鄧姓祖父當場死亡。
官員表示,目前臺中地檢署已針對這起重大死傷事故,組成專案小組,會同司法警察、消防單位蒐證調查、保全證據,以釐清氣爆事故發生原因及責任歸屬。另犯保協會臺中分會也在第一時間即時啓動關懷機制,關懷事故被害者家屬,隨時提供必要協助。
官員說,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3條規定,在我國領域內因遭故意或過失侵害生命者,無論是我國人及外國人,都可以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依法,每名死者遺屬可以申領遺屬補償金180萬元。
因此若經檢察官調查後證明這起氣爆案涉及刑事犯罪,除2名我國籍被害人外,另2名澳門籍被害人家屬也可以申請遺屬補償金共計360萬元,預計犯保臺中分會將在本案偵結起訴後,協助家屬向臺中地檢署申請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