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判官」找人處理債務 太平摩鐵猛踹人險出人命
臺中市洪姓男子綽號「判官」與余姓男子有債務糾紛,洪找來楊男、藍姓少年協助討債,楊在今年5月間在太平區一間汽車旅館內協調債務時,餘藉機逃離,但被楊等人押回房間,楊還用腳猛力踢踹余男頭部,導致餘重度昏迷,檢方昨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楊。
檢警調查,楊姓男子(22歲)曾在2022年間涉嫌妨害秩序案件,2023年7月間纔出監,楊男出監後,因綽號「判官」的洪姓男子與余姓男子有債務糾紛,洪找來楊、藍姓少年一同協調債務。
洪男在今年5月10日清晨6時許,開車載楊、藍姓少年前往太平區的汽車旅館,三人抵達後,由洪進入余男房間談判,楊、藍姓少年則是持兩把西瓜到入房。
洪男等人在房間內談判未果,洪先行離開,由楊及少年繼續與餘協調債務,期間楊、餘協調債務時發生口角,楊徒手毆打餘頭部,餘被打後才稱「找人送錢過來」,因楊不喜歡該房間氣味,要求餘前往其他處所,餘假意答應後,趁前往停車處所時,趁機逃離。
楊男與少年追上余男後,將餘押回房內、壓制在地,隨後朝倒地的余男頭部,以腳連續多次猛力踢踹,導致余男重度昏迷、顱內出血,汽車旅館員工發現後報警,警方循線查獲楊,楊男遭檢方聲押獲准。
檢方認定,余男一度昏迷、病危,顯見楊男攻擊余男頭部的力道猛烈,造成傷勢嚴重,有致死風險,認定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臺中市楊姓男子替人協調債務,在汽車旅館內,以腳猛力踢踹債務人,險鬧人命,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