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米粉湯老店火災!竟是「餓男」找不到食物縱火 多攤被燒光
▲臺中60年老店阿蓮米粉湯去年發生火災,竟是一名黎男想翻找食物果腹,找不到後點火泄恨。(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水湳市場去年發生火災,其中60年的阿蓮米粉湯受災嚴重,多家攤商遭燒燬。檢警追查,竟然發現是一名黎姓男子半夜肚子餓,在阿蓮米粉湯翻找食物,因爲找不到食物,竟拿打火機燒燬抹布,釀成嚴重火警。臺中地方法院近日依放火燒燬住宅未遂罪,將黎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執行完畢後監護2年。
去年6月14日凌晨2點,黎男因爲罹患失智症,獨自跑到水湳市場60年名店阿蓮米粉湯,在附近尋找食物果腹,遍尋不着後,使用打火機燒燬阿蓮米粉湯懸掛的抹布,隨即逃離現場。
火災造成阿蓮米粉湯內外嚴重燒燬,隔壁4間攤商也遭受波及、全面燃燒,消防隊當時出動14車、48人到場救援,火勢才順利撲滅,燃燒面積30平方公尺。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黎男於火災發生前出入該處,加上消防局採證鑑定後,查出黎男涉嫌縱火。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是黎男點火。(圖/ETtoday資料照)
臺中地院審酌,黎男患有失智症,控制能力顯著減輕,但是尚能完成點菸的複雜動作,並且使用打火機,選定抹布進行點火,對於着火尚知可布之處,推估應無完全喪失辨識跟控制能力,惟黎男經鑑定後,已達障礙程度,應依刑法19條減輕其刑。
中院考量,黎男罔顧他人安全,所爲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甚至有放火燒燬他人住宅前科,卻未記取教訓,考量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是未來有高度可能再犯,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處黎男2年8月刑期,執行完畢後施以監護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