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狼警涉猥褻19歲女!強吻、摸腿「開價半小時5萬」 遭調職查辦
A女及父親今天上午在市議員江和樹(中)陪同下出面控訴臺中蕭姓員警涉嫌猥褻。(陳淑娥攝)
臺中警紀再出包!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蕭姓員警去年底受理19歲A女與男友媽媽吵架案,涉以「討論案件」爲由登門,開出「外出陪半小時給5萬」價碼遭拒,涉嫌在客廳強吻19歲A女等猥褻行徑,離開前還丟下5000元,A女17日在父親陪同下控訴「狼警」。市警局表示,蕭員確實有撫摸疑涉猥褻行爲,已將其調離現職靜候調查。
A女及父親今天上午在市議員江和樹陪同下出面控訴,臺中蕭姓員警去年12月31日受理A女與男友媽媽吵架案,男友媽媽最後沒提告,但做筆錄時蕭員卻告訴A女其行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能會被處罰金,並安慰她「別怕!錢的事我會幫妳」。
蕭男隨即在1月2日致電A女,以要「交還證物(刀子)及討論《社維法》」爲由登門,告訴A女說,刀子是我私下還妳的,上面規定不行的,還謊稱自己不想把案子送出去,蕭藉由職務取得A女信任,並於1月3日駕車到A女家。
A女今上午出面描述當天情形指出,蕭姓員警1月3日來到家中,挨着她坐下並問說,「《社維法》部分需不需要幫忙?」A女說,「我需要幫忙,但我會自己處理」;蕭說,「不然陪他外出半小時,要給5萬元」,A女說,「不行!」蕭更強吻A女並撫摸大腿等,A女想抗拒但卻因體型差距反抗不了,最後蕭還拿出5000元后走人。
A女父親指出,當天下午女兒哭着打電話來,要他快看監視器,催他快回來,卻說不清楚過程,他調出監視器畫面,得知女兒被猥褻後相當火大。A父說,警察是執法人員,包括自己跟女兒也都會怕警察,第一時間不敢將此事曝光,很怕受到二次傷害。
江和樹痛斥蕭員利用職權誘騙被害人,身爲執法人員知法犯法,真正的加害人竟是人民保母,他懷疑蕭員行徑老練,極可能不只犯下一案,要求警察局長李文章好好徹查,別讓老鼠屎臭了警方清譽。
第三警分局指出,經檢視相關影像內容,蕭員對A女有撫摸、擁抱等疑涉猥褻行爲,已將蕭員先行調離原單位靜候調查,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徇私」原則,由婦幼警察隊主動介入偵辦,後續依《刑法》強制猥褻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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