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幻聽男稱「玩殺人遊戲」高爾夫球場割頸球友 二審獲減刑

林男因幻聽持刀對球友「割喉」,遭警方逮捕。(資料照片)

林男因幻聽持刀對球友「割喉」,遭警方逮捕。(資料照片)

2024年5月,臺中市北屯區一處高爾夫球場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割頸案。36歲林姓男子因患精神疾病起幻聽,持刀從背後割傷59歲徐姓男子的頸部,導致徐男氣管外露、性命垂危。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4年6月,服刑前需監護治療4年。二審17日改判4年,刑後施以監護4年。

檢警調查林男與徐姓被害人同爲該高爾夫練習場的會員,但私下並無深交。案發當日晚間7點多,林男看見徐男正在球場門前的平臺與友人喝茶聊天。他隨即返回車上,取出一隻裝有料理刀和菜刀的後背包,並於晚間7點38分左右,悄悄地從徐男背後接近。

林男突然以左手壓制住徐男的頭部,右手則持刀猛力割向其頸部,造成被害人當場氣管外露、大量出血。在場的其他球友目睹此景,有人使用辣椒水噴灑林男以阻止其繼續攻擊,併合力將他制伏。受重傷的徐男一度試圖拿高爾夫球杆反擊,後被緊急送往醫院治療。

林男被捕後坦承犯行,但否認有殺人意圖。他對犯案動機的說法前後不一,起初聲稱是因徐男到處毀損他的名聲,後來又改口稱兩人是在玩「殺人遊戲」,並表示是徐男教唆他動手。

一審臺中地院法官審酌林男有精神障礙的就醫病史,且在犯案當時正處於幻聽的狀態。法官考量其精神狀況,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名,判處他4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裁定刑前須進入適當處所接受監護治療4年。

二審臺中高分院考量林男已與被害人徐男達成和解,承諾賠償95萬元,並已依約支付頭期款70萬元,後續25萬元分期履行,認定林男犯後積極賠償,確有悔意,因此改判有期徒刑4年。

另針二審撤銷也撤銷一審所判刑前監護治療4年判決。臺中高分院指出,林男在持續服藥治療下,病情已有成效並趨穩定,於刑期執行期間仍能達到教化效果,因此不需在刑前先行監護,改爲於刑期執行完畢或獲赦免後,再施以4年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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