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和平農會理事長提案解除總幹事 結果不成立

臺中市和平區農會理事長楊淑青提案解除總幹事李順冬的職務,結果不成立。圖/取自Google map

臺中市和平區農會今天召開臨時理事會議,理事長楊淑青提案解除總幹事李順冬職務,9位理事僅5人出席,只有楊淑青1人投同意票,解職案不成立。

臺中市府農業局表示,依農會法規定,農會總幹事聘任與解聘,須經全體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理事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行之;和平區會理事有9人,其中4人請假,今天只有5人出席,已不符合解職的要件,僅有提案的楊淑青一人同意解除總幹事李順冬職務,所以解職案不成立。

楊淑青表示,這屆總幹事任期剩沒幾天,她不希望事情鬧得太僵,出席理事未達農會法規定,解職案不成立,她是提案人,要忠於自己的提案表達自己的立場,因此今天投下同意票;李順冬對此案低調,不願多談。

和平區農會本月5日曾召開會議複審現任農會理事長楊淑青及理事候選人鄒盛達資格,有人質疑現任總幹事李順冬藉此會議要修理異己,理事長楊淑青當時表示,12日將開臨時理事會議,針對李順冬不諳農會法,造成農會動盪,進行不信任投票。

李順冬當時說,農會依法審查,他的人馬也有4人資格不符,他說自己是友善提醒,否則可等2人當選後再以不符合農會法規定廢除其理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