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大火燒出新規定!勞動部明年勞檢大變革 重點曝光

日前臺中倉儲大火,經勞動檢查後發現爲2單位平行施工,但有單位執行乙炔時未善盡防火措施,導致其他包商材料着火。(報系資料照)

日前臺中倉儲大火,經勞動檢查後發現爲2單位平行施工,但有單位執行乙炔時未善盡防火措施,導致其他包商材料着火,勞動部近日公佈明年勞檢方針,指出若實施勞動檢查如發現有平行承攬情形,需釐清平行承攬事業單位間相互關係,要求查覈事業單位是否指定統合管理者檢查項目,未來職安法也將修正新增此項目。

職安署綜合規劃組長張毅斌表示,如營建工程有很多包商,如電梯、建築、水電等會由不同單位同時施作,卻沒有互相管理權限,勞檢單位需要針對各單位檢查,勞檢方針要求一家包商統合管理,目前希望僱主能夠透過私契約規範,而未來修正職安法就會直接要求業主應指定一家統合管理。

方針也要求業主應確保管制工地進出,如確認進場施工人員有無投保職災保險、完成教育訓練等,並確保工作場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器具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已張貼安全標示、驗證合格標章等識別證明。

而因應氣候變遷及全球暖化趨勢,方針也增列戶外作業熱危害預防檢查項目,督促相關業者使勞工於戶外從事熱危害高風險作業時,確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

張毅斌說,日前修正停工要點要求高風險事業單位職災調查時應做出系統化改善,此次於方針中也增列對於一定規模以上高風險事業單位,於進行職業災害調查分析時,除應就管理制度進行檢討,找出失效根本原因外,並應就使用相關設備或設施實施風險評估,提出足以防止職業災害再發生改善對策,增列應檢附相關預防及矯正措施。

而因應新光三越爆炸、臺中倉儲大火等,張毅斌說,方針增加勞動檢查機構進入事業單位實施檢查時,如查獲公衆使用建築物室內裝修與室內裝修施工未訂有施工中消防防護計劃申報主管機關者,應移請相關主管機關查處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