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殯儀館500公尺商業區設靈堂 自治條例二讀通過

臺中崇德殯儀館附近出現私設靈堂亂象,議員提案修改《殯葬管理自治條例》二讀通過。(圖/臺中市府)

臺中崇德殯儀館不敷使用將進行改建,目前周遭有許多非法私人靈堂,議員提案修改《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放寬條件促使私人靈堂合法化,13日議會二讀通過。市長盧秀燕指出,六都中其他五都都沒有放寬,市府主張維持現狀,但尊重議會提案;民政局表示,放寬合法條件恐難解決亂象。

國民黨議員陳政顯、張瀞分、吳瓊華、張廖乃綸等人之前在法規委員會提案,修改《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爲「單獨設置禮廳及靈堂不得小於1公頃。但位於都市計劃範圍內殯葬專用區、殯儀館周界起算500公尺範圍內商業區,不得小於1000平方公尺」。

國民黨議員劉士州今在議會不贊同說,嫌惡設施趕都趕不及,還要擴大,有無違反法規及民意觀感?痛斥要把攤子留給下任市長收拾。陳文政認爲,殯葬設施周圍已飽和,且附近停車空間緊迫,周邊符合1000平方公尺就1、2塊,民政局要審慎評估。

陳政顯指出,提案用意是希望儘量讓殯儀館周遭的私人禮廳靈堂合法化,事實上,《都市計劃法》已規範商業區可單獨設置禮廳靈堂,但民政局怠惰,不讓鄰近的商業區設置,加上殯儀館量能不足,才導致氾濫亂象;修法既是要讓私設禮廳靈堂方便納管,也讓《都市計劃法》與《殯葬自治條例》一致。

國民黨籍議員李中說,崇德殯儀館目前無法符合市民需求,才讓周邊出現許多不合法的殯葬設施,產業已經形成,應讓業者有合法管道經營,否則所有人都不合法,豈不是踐踏法律?

市長盧秀燕表示,據她瞭解,其他五都都沒有放寬,市府也主張維持現狀,既然是議會提案,市府只能尊重。議長張清照宣佈,此次修法照案通過,但市府要加強溝通,滿足市民對殯葬設施的需要。

民政局長吳世瑋坦言,想以此解決崇德殯儀館周遭私設靈堂的問題,恐怕不太實際,市府會依過去慣例,私設禮廳靈堂只要不從事「殮、殯、祭、奠」等明確儀式,就不開罰,相信崇德殯儀館改建後可改善非法殯葬設施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