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變態教練性侵男童還逼童互摸性交 再押2月二審將宣判

時任臺中某國小松姓棒球教練長年性侵、猥褻男童並偷拍,經民代踢爆他逼迫球隊男童互摸、肛交,變態行徑令人髮指;臺中地院一審今年7月已依強制性交等90罪,判鬆1年6月至8年6月不等,上訴後臺中高分院二審以鬆犯後躲避警方、企圖輕生,裁定延長羈押2月,並已訂11月26日宣判。

臺中市議員江和樹踢爆太平區某國小松姓棒球隊教練對多名男童伸狼爪,除摸男童生殖器、逼口交,若不肯就範就不給上場打球,且鬆男2012年就因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而被判刑,學校聘僱機制無法防堵狼師,質疑孩子們的安全家長能安心嗎?

有受害者控訴,鬆男除伸狼爪摸生殖器、逼迫爲其口交,甚至要求男童互摸、肛交,行徑變態,若不肯就範鬆就不讓男童上場打球。

臺中地檢署獲報後,通知多名被害人到案陳述,並指揮警方搜索、拘提鬆男(37歲)到案,查出他對未成年隊員性侵,將其聲押獲准、起訴。

臺中地院一審今年7月宣判,依7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10月、46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罪各判3年6月、3個成年人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各判1年6月、34個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製造與性相關、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電子訊號罪各判7年2月至8年6月不等。

一審說,鬆另涉嫌對多人性侵仍在偵辦中,本案罪刑將來可能和其他案件合併定應執行刑,因此不予定應行刑。

全案上訴後,臺中高分院二審將於11月26日上午10點宣判,由於鬆羈押期屆滿,考量他犯罪嫌疑重大,涉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等罪是5年以上重罪,顯有逃亡之虞。

二審也說,鬆犯後有逃避警員追捕、企圖輕生行爲,加上他先前有同類犯行經判緩刑,之後又多次再犯,顯有反覆實施之虞,裁定自11月14日起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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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分院。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