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2火化場年收近億元 議員籲調升回饋金至8%

臺中市議員林祈烽要求市政府調高火化場回饋金比例。圖/林祈烽提供

臺中市民進黨議員今天聯合質詢批評,市府長期未檢討公立殯葬設施回饋金制度,導致回饋標準仍停留在前市長鬍志強時期,10多年來從未調整,早已與現況脫節。民政局表示,財主單位以「缺乏財源」爲由反對,目前維持原有回饋金額。

副市長賴淑惠迴應指出,臺中市殯葬服務收費相對偏低,市府將再研議回饋金比例調整的可行性。民政局長吳世瑋則說,2021年議員質詢後,市府曾提出內部報告,但主管機關以「缺乏財源」爲由反對,目前仍暫維持原有回饋金額。

林祈烽指出,依現行規定,臺中市僅以殯葬設施使用規費收入的3%作爲回饋金,遠低於臺北市的10%與新北市的12%;以全市火化量而言,西屯區負擔了高達8成以上的業務量,卻未獲得合理回饋;大甲火化場周邊多個裡也長期受影響,卻難以爭取擴大補助範圍。

他以2024年度爲例指出,臺中市2座火化場共處理2萬7014具大體,總收入達9558萬5917元,其中東海火化場就負擔83.7%的火化量,收入高達7175萬2973元,但所在地西屯區福聯裡僅獲回饋金35萬7924元,平均每位里民僅得82元,「只夠買一個便當」。

議員說,相較之下,大甲火化場回饋金高達150萬元,頂店裡分得100萬元,鄰近岷山裡也獲得50萬元,形成明顯落差。

林祈烽指出,崇德、東海、大甲殯儀館暨火化場,以及十三公墓、神岡示範公墓與第一公墓納骨堂等設施的回饋金總額,多年來均維持在677萬1302元,10幾年來從未調整;民政局早在2021年曾承諾與議員研議調高至8%,但4年過去仍無結果。林祈烽痛批:「盧市府每次都說研議中,根本就是拖到卸任,讓過時制度停滯不前,完全忽視地方民意。」

他呼籲,市府應儘速修訂「臺中市公立殯葬設施回饋地方自治條例」將回饋比例調升至8%甚至10%,並同步檢討裡活動中心租金補助上限2萬元的限制,讓補助金額能隨物價調整,真正落實回饋地方、照顧民衆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