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味:追垃圾車】林禹瑄/趕車
▋依照不同顏色的垃圾袋分類
又回到趕垃圾車的日子。
確實是因爲搬了家,但也只搬了五公里,還在廣義的布魯塞爾市裡。收垃圾的規則也沒有改變──每週固定時段將垃圾放到家門前,垃圾車隨後沿街收取。裝一般垃圾的白袋一週收兩次,回收鐵鋁罐塑膠的藍袋、紙類的黃袋、廚餘的橘袋、花園廢棄物的綠袋則一週收一次。每個街區有各自的清運時刻表,時間、日期、垃圾袋顏色的排列組合必須記清楚,否則垃圾是上不了車的。無賴一點的人索性無視垃圾袋上的敬請領回字條,任由熟悉的垃圾在接下來幾天被鳥啄被風吹被行人踩踏得狼藉一地面目全非,無人能指認也就無從感到羞恥;臉皮薄的只能默默帶回不符規定的垃圾,再一起過幾個污濁低微的日子。
被垃圾車摒棄的垃圾不免顯得更髒、更礙眼、更意難平。本來就不能丟也就算了,明明可以丟的卻丟不掉,格外令人懊惱。萬物有時,垃圾也不例外。看着送不走的垃圾,想起往日錯過的種種人事,這樣憂傷像一粒沙忽忽落進眼裡的時刻,久住布魯塞爾的人大多都經歷過幾次。
▋自由從來就是相對的概念
之所以強調布魯塞爾,是因爲倒垃圾成爲居民集體經驗一種的地方似乎不多。在比利時其他地區,甚至周圍鄰近國家,家中垃圾大多都能丟到社區或自家的子母車裡,不分日夜袋子滿了就倒,垃圾車固定會在無人留意的時候前來收運,彷彿子母車是一個通往平行時空的黑洞。生活裡少見垃圾車的人到了布魯塞爾總要抱怨連連,不明白爲什麼倒垃圾這麼輕盈不入眼的事必須弄得如此複雜,星期三晚上白袋黃袋,星期四早上橘袋綠袋,星期六晚上白袋藍袋,規則一條條將日程縮束得更緊,套句我幾次聽到的氣話:「連倒垃圾也不能自由。」
自由從來就是相對的概念,尤其在垃圾上。從臺灣到布魯塞爾,我的文化衝擊顯然在大多異鄉人的反面。布魯塞爾的垃圾收運雖有定時,與臺灣相比仍算寬鬆,一般有至少六個小時能放置垃圾。有時表定放置時間晚上六點至午夜,到了第二天早上垃圾車仍未經過,還是來得及將垃圾送出門。一袋袋垃圾堆在人行道上幾個小時,免不了袋子破洞碎屑四散的意外,罷工的日子更常見整個街區淹沒在廢棄物裡。歐盟首都街頭彷彿垃圾場的景象不只讓初到的我震撼,許多年來也一直是市政改進的討論焦點。
或許作爲應對政策,我新搬進的街區放置垃圾的時間只有兩小時,晚上八點一過垃圾車就急急來收。許多次我回家得晚,眼看垃圾車安靜地開走,留我獨自爲家裡那包發臭的垃圾沮喪不已,四周尋找多年前也趕垃圾車的時候,帶着同樣沮喪停滯在街頭、交會時互相寬慰的眼神。
街上空空蕩蕩,連〈給愛麗絲〉的餘音也沒有。
延伸閱讀